我与相机──“我的相册”序 2008-02-15 01:43
旅游少不了摄影,摄影离不开相机。
回想起来,我从小就与相机有几分缘份,记忆中的第一件事就与相机有关。我出生在荆州城里的一处老屋,朦胧中,老屋的堂屋里一下子住了许多兵(哪一年,哪个季节自然说不清楚了,后来听我二哥说,那年解放军进了城,老屋里驻扎了解放军的一个医疗队)。有一天,几个平时爱逗我玩的军人带着我来到街上的一家店铺,进去后把我放在他们的中间坐下,我只模糊地记得,面前的一个架子上支着个黑洞洞的东西,后面罩着一大块红布,那红布后面好像躲着一个人,突然听到咔嚓一声,那人喊“好了”。兵哥哥们告诉我,给我照相了,还说他们就要走了。那时的我,根本就不明白照相是什么,他们就要走了又意味着什么。但是,照相就成了我一生中至今还保留的第一个记忆。只是这记忆实在太模糊,推算一下,那时我应该不到三岁。
我九岁那年,小学四年级的暑假,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本书,书很薄,记得书名就是“怎样自制照相机”。读后,我才知道了照相机是干什么用的,同时也知道了暗箱啊、快门啊、镜头啊、镜片啊等等一大推名词,也似懂非懂地知道了“小孔成像”的原理。我还记得,那本书里所说的快门,其实就是一个镜头盖,如果要照相,就要快速地取下又马上快速地盖上。一个暑假,我成天就琢磨着怎么能够自己做一个照相机,可是,那年月,家里没有钱给我买那些材料,一个县城里也买不到哪些材料。但是,自己拥有一个相机的梦想从那时起就一直留在了我的心里。
上大学时,有时同学聚会,也要照照相。但在60、70年代,相机绝对是奢侈品,家庭团聚,朋友聚会,如果要照相,就得请某一位到单位里借一部公家的照相机。直到80年代中期,电视机、电扇甚至洗衣机已逐步进入中国的城市家庭,喜好照相的人们就开始琢磨着弄台照相机。我拥有的第一部属于自己的相机是凤凰205,是1985年在汉口中山大道上南京路附近的一家店买的。虽然这是当时最普及型的相机,价格不过200元,但在80年代已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选好相机,我又选了UV镜、黄镜,正准备付款,那售货员却告诉我,所买的配件必须凑足与相机同等的价格!购物时要搭配的事,现如今已见不到了,但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却是司空见惯。可是这样一来,我就得多花140元左右,这样算下来要足足花掉我半年多的工资!可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,也不能后退了。咬咬牙,又选了一些不怎么急需的东西,三脚架啊,遮光罩啊,气刷啊,还加了两个胶卷,总算凑齐了。那售货员一边点着钞票,一边还半带调侃地说:“这一定是你盼望已久的啦!”
第二部相机是架VIVITA的二手相机。1990年10月,我刚到美国耶鲁大学后的第三个周末,早早地起来去逛跳蚤市场,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,一架单反机,带一个长焦镜头。主人主动说明相机已经broken(破损),我摆弄了一下,原来是后盖盖不上,按理说就是件废物。我悄悄地拨弄了一下后盖上的卡梢,感到摆弄好并不难,试了试对焦、光圈,也都还行,于是开始侃价,很容易地就谈下了十个美元。拿回家,稍稍扳了一下那个卡梢,轻轻一按,居然就盖上了。但是,暗箱是不是密不透光还难说。于是,当下就跑到downtown的销品茂买了一卷胶卷,三拍两拍,半天就拍完了,再拿去冲洗,等取回照片一看,都还不错。那时刻,真是兴奋不已。那年正是美国的中期选举,除了选国会议员,我所在的康涅迪格州还要选州长,一组关于美国选举的照片就是用这个相机拍的,也拍了不少风光。这个相机我当时用了大概四个月。
第二年年初,因要拍一些美国社会、政治生活的资料,需要一部比较高级的相机,在当地看了一些相机商店,我决定买一部当时比较新潮的美能达7000。那天,我和室友一起去了趟纽约。我们从时代广场沿着第五大道一路走来,街旁有不少相机专卖店。看了看价格,机身一般在400美元左右,28-85的变焦镜头在200美元左右,加起来是600美元。但也有的店机身只要300美元而镜头却要250美元,开始,我想得很美:在这家店买个300美元机身,然后到另一家店买200美元的镜头,500美元就能拿下。于是在一家店停下来。接待我们的自称是这家店的经理,看上去四十多岁。他让我们看了一下样品,并且特别说明是全新的(quite new),不是经过翻新的(rebuilt)。然后谈价,机身299美元,但条件是必须买他的249美元的镜头。一划算,仍然便宜了50美元,我决定成交。经理指派一个20来岁的店员到隔壁取货,东西很快拿来了,我们检查了一下,没有发现什么问题。这时天色已晚,我们 cycy付款后便打道回府。
第二天,室友上班了,我在家慢慢摆弄相机。打开后盖,突然想起那经理给我看的样机,后盖与暗箱之间有一张薄薄的、半透明的长方形塑料纸片,那就是产品的检验合格证,而这部相机却没有,心头顿时掠过一丝不祥的预感。我开始仔细审视面前的这架相机,发现后盖的外壳上有经过长久使用后留下的磨擦的痕迹,虽不易发现但真切确凿!我的心开始有点突突地跳,再拿到灯光下仔细地检查,进而发现用来安装背带的环眼上竟然有粘接过的胶印。这分明是一架翻修过的相机!我沮丧极了,打电话告诉了室友,他也感到非常意外。晚上室友下班回来后,说他也与实验室的美国同事们谈了这件事,据说,纽约有些这样的商店,主要是骗过路客,顾客离开纽约后即使发现了问题也为时已晚,一般不大会回来调换,但他们的结论居然是我只能自认倒霉。室友也安慰我说,只要能用,也只好算了。我们讨论了许久,中间还说起那商店是意大利人开的,会不会是黑手党。可我怎么也不能平静下来,那年月,五百美元差不多相当于我在国内四年的工资,这还不说,回国后还得占我一个免税的大件指标啊!不行,我一定得去讨回公道!第二天一早,我只身一人再次乘上去纽约的城际列车。好在从纽黑文去纽约只需两个小时,车票只要8个美元。一路上,我盘算着如何与店家理论,确定下基本策略是“欲擒故纵,顺藤摸瓜”。
进到那家店,正好与那经理迎面相对,我注意到他脸上显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惊讶和紧张。“早上好!”我们相互客气的打着招呼,各自盘算着接下来该说什么,我想他心里一定在嘀咕“这家伙怎么又回来了”。
“前天我在这里买了一台相机,美能达7000”。“Yes, I remember you.(是啊,我记得你)”。“你告诉我这相机应该是全新的,不是翻新的(quite new, not rebuilt)”。“Yes, sure.(是啊,肯定的)”。 有门,他认了。
“你给看的样机不是有张检验合格证吗?”“是啊,有的”。“这台相机里怎么没有啊?”“是吗?那我给你一张”。他又认了。我窃喜。
“你看看,这背后怎么会有磨损的痕印?”“这个……,是有点儿”。“还有更严重的问题呢”。“是吗?”“你看看这儿”,我指给他看那环眼,“这不是翻修过的吗?”“啊啊,是啊……”。
这时,从里间出来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,经理说这是他们的老板(boss),便转身去与老板谈这件事。我听得那家伙语气强硬地说“Give him the body back!(把机身退给他)”。经理回过头来转达了这个意见。我说,那可不行,我买这套相机时必须机身和镜头一起买,要退就得一起退。如果只退机身,我到其他店也不可能只买机身不买镜头啊。我的口气不容争辩,我的理由也不容争辩!
经理又转身与老板商量。老板倒也没有多磨蹭,马上走过来,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,“Hi, Are you a Chinese? We are friends.(嗨,你是中国人吧,我们是朋友啊)。那我们给你换一个机身,全新的,怎么样?”那家伙手掌很大,肉很厚,拍得我肩膀直发疼。我马上表示同意。其实,我的目的也就是要换一台全新的。
经理立马就让前天那个店员又取来一架机身。我打开后盖,一张平整的、鲜亮的长方形塑料纸的检验合格证!我拿起来当着经理摆了摆:“你看看”,没想到他指着那张薄片对我说,“你能把它留给我吗?”“那可不行,我还想留着它呢(I will keep it)”。我有点调皮地看看他,他显然有点尴尬。接着,我足足折腾了20分钟,前前后后,里里外外,仔细地检查个透,确信这是架全新的机子后,才让经理给我装好。
打店里出来,一种临门一脚射中的喜悦涌上心头,畅快淋漓,没想到赢得如此轻松!* 闹了半天,他们并不是什么黑手党!
几个月后,我又添置了一个100-200的变焦镜头。那一年,老布什总统来耶鲁大学出席毕业典礼,发表了对中国保持接触的政策讲话,我就是用这个镜头拍了好多张比较清晰的照片。在美国的一年里,我用这台相机拍了60多卷照片,既有美国的选举、游行和国会等社会政治照片,也有自然风光、风土人情。其中有一张回国后参加了湖北省高校摄影学会的十年影展,获得了三等奖,我也因此成为该会的会员。
这台美能达相机我用了十多年。但是,由于数码相机的兴起,这个相机也越来越不适应了,尤其是要用自拍的照片制作网页和课件很不方便。本来好多年前我就在个人网页上开辟了摄影作品专栏,但由于没有时间扫描整理过去的照片,这个专栏也就一直空着。可是,美能达的两个镜头又让我难以舍弃,前年到北京出差时,我特地找到美能达维修服务总店咨询,那里的技术人员告诉我,美能达已经不再生产相机,其相机技术已转让给SONY公司,将要面市的有一款相机可以继续使用我的镜头,而且美能达的相机技术与索尼公司的数码技术结合,产品的品质非常好。这样,直到去年7月,临到我去瑞典参加女儿的博士论文答辩仪式之前,我才买了第四部相机:SONYα100。在欧洲一个半月,拍了3300余张,最多时(参观梵蒂冈、卢浮宫、凡尔赛宫、枫丹白露宫)一天要拍六、七百张。最近去澳大利亚参加学术年会,10来天里竟拍了1700多张,以致于一位老外说我摄影真是crazy(疯狂)。我深深体会到了数码相机的好处,拍照过程中省掉了换胶卷的麻烦,拍得不满意可以无限删除,给他人拍的照片发个电子邮件即可,而不像传统的胶卷相机又要冲印又要跑邮局邮寄。现在我开通了自己的博客,搭建了相册,照片上传十分方便,可以与认识的、不认识的朋友们交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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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后来的经验告诉我,遇到这种情况,决不可自认倒霉,一定要据理力争。在美国如果商家与顾客发生争执,一般都会选择息事宁人,如果商家自己理亏,就会尽快作出让顾客满意的安排。他们不愿意耗费时间和精力去扯皮,更不愿意冒事情闹大的风险,一旦事情闹大,只会坏了商家的名声,吃亏的是商家自己。